学校有关文件
    关于2006年本科实验设备购置经费下拨及使用要求的通知
    关于2006年本科实验设备购置经费下拨及使用要求的通知
    (部门: 教务处 日期: 2006-5-1 9:25:39) 校教字[2006]37号
    各相关学院:
    2006年学校预算安排了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经费,经教务处及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下拨其中部分经费,具体说明如下:
    一、经费下拨原则
    1.以本科教学评估方案为依据,重点解决实验开出率问题,适当考虑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问题。
    2.学校按总额的70%下拨经费,要求学院配套总额的30%经费。
    二、经费使用原则
    1.经费使用必须依据2001版人才培养方案及01版课程教学大纲,保证本科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及2005版教学大纲中本学年下学期应开出的实验。
    2.学院使用经费时,不能搞平均主义分配,应向实验开出率低的专业或实验室倾斜。
    3.按项目管理的原则,项目一旦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如有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三、项目及经费额度确定办法
    1.学校依据2005年实验条件建设情况并根据专家意见,拟定下拨经费额度。(见吉林大学2006年本科实验设备购置经费拟下拨计划)
    2.各学院根据学校下拨经费额度,制定设备购置计划。计划要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并附论证报告(专家签字并加盖公章)。计划应包括学院配套经费购置的实验设备。
    3.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复审。复审的重点是所购仪器设备是否解决实验开出率,如不符合这一原则不得立项,下拨经费收回。
    四、经费下拨程序
    1.学校复审通过的项目,由学院签署项目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承诺落实配套经费、保证用于解决实验开出率、设备购置完成后的实验开出率等。(见《吉林大学2006年本科实验设备购置项目承诺书》)
    2.为各学院单独设立实验设备购置经费卡,把学校下拨经费及学院配套经费直接划入卡中。由学院项目负责人做财务负责人,按项目内容管理经费。
    3.学校下拨给学院的70%经费,其中80%直接划入学院设备购置经费卡中,其余20%由教务处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适时下拨。各学院申请使用其余20%经费时,应提供所有采购招标合同复印件、财务报账清单、拟继续执行的20%经费设备清单及合同等材料。如发现学院有不按项目执行的情况,停止经费下拨,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其他
    1.要求各学院于5月12日前完成学院项目论证。
    2.各学院应填写《吉林大学2006年本科实验设备购置项目申报书》并附学院学术委员会的论证材料,于5月12日下班前交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并附电子文档)
    联系人:郝彦辉、姜涌5166413 13009007212 haoyh@jlu.edu.cn
    3.学校复审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吉林大学2006年本科实验设备购置经费拟下拨计划》
    2.《吉林大学2006年本科实验设备购置项目申报书》
    3.《吉林大学2006年本科实验设备购置项目承诺书》
    教务处
    ○○○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作者:  编辑:  (点击: )

    上一条:吉林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吉林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