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修宇主任为南岭校区师生解读《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吉林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使师生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学校新制定的有关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办法,2016年9月20日14:00,在逸夫楼B211室,东区财务办主任周修宇为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的师生们详细解读了《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吉林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会议由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行政副院长马研主持。
首先,周修宇主任介绍了《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吉林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及合理支出、服务师生的宗旨。随后,周主任对差旅费中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监督问责机制以及会议费中的会议审批与管理、会议费开支与报销等政策的内容逐条进行了学习,特别针对与旧版管理办法的差异以及需要注意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与举例说明。讲座前后,周主任还进行了答疑解惑。
周主任的讲解,使师生对于新的管理办法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于今后差旅费和会议费的使用和报销也有了更好的把握。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