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此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2、本次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吉林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的要求进行。
二、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80分。且录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录取人数的10%(“农业工程”领域为20%)。
三、复试资格审查
由院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在复试及录取期间身份及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出示以下材料: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拟信息的报考者,应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内容及复试方法
1、专业课
- 科目名称:农业机械学(农业工程领域)、食品分析化学(食品工程领域);
- 复试形式:笔试;
- 计分方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2、综合面试
- 复试形式:口试;
- 复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实践能力等;
- 计分方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五、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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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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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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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
13:3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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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校区农机交通馆三楼精确农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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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综合面试(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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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
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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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校区农机交通馆三楼精确农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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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专业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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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
13:3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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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校区农机交通馆2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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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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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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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复试情况表及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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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