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研究生医疗保险及学生(基本医疗)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
档案转入我校的在籍研究生、研究生班长: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09年研究生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基本医疗)补充保险》说明,于2009年9月15日至9月18日对档案转入我校的在籍研究生开展参保登记及缴费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医疗保险(医保)为强制性保险,必须参保;学生(基本医疗)补充保险为自愿参保。
1、研究生本人提供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背面书写学号、身份证号),于9月18日上午交班长。班长负责将照片收齐,于9月18日下班前交学院办公室。
2、研究生按学制一次性交费。医疗保险(强制)保费计算方法为“学制”(年)×35元/年+15元(工本费)。学生(基本医疗)补充保险(自愿)保费计算方法为“学制”(年)×30元/年。班长负责将保费收齐,于9月18日下班前交学院办公室。2009级研究生(或随2009级研究生办理商业保险的研究生),只需交齐余款即可。
未尽事宜,请与马研老师联系。电话:13500827884。
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