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同学材料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生处拟于近期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将吉林大学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填好,并于10月26日前报研究生管理处。
另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收集整理好新申请贷款同学的如下材料:
a: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A4纸、一件一印、一式二份,未满18周岁的同学请另外准备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要求同上);
b: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c:本人贷款申请(主要是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上报顺序与上述EXCL表顺序相同,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助学科
200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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