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奖字〔2020〕01号
关于2020年度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20 年修订)规定,2020年度“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范围
1、在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的解决中有重大技术创新的;
2、在推动科技进步的应用开发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
3、在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推荐、申报方式
采取机构推荐、专家推荐和直接申报同时进行方式。
1、机构推荐: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机械协会、学会组织本会会员单位汇总推荐;
2、专家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五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上一年获得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可以推荐一项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
3、直接申报:由项目完成单位或个人直接申报:
1)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申报;
2)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如该项目完成人为在职人员,需由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提供同意申报的证明。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请登录中国农机工业网www.caamm.org.cn下载填报《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2020年度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项目信息表》。《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是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一部分)和附件(第十二部分)。
主件内容请根据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不得漏填、错填。
特别要注意完成单位及完成人次序。
附件材料请严格按照要求顺序排列并附详细目录,务必真实有效,严禁作假。附件1-6为必备附件。
附件1 知识产权证明:知识产权证明顺序应按照主件中“七、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顺序装订。
附件2 知情同意证明:指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的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提交。
附件3 技术评价证明:每个项目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证明,包括:新产品鉴定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
附件4 检测报告: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检验(试验)报告。
附件5 科技查新报告:近三年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附件6 应用证明:指由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并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至少有一份应用证明能够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实施应用已满一年。
2、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一册,简单装订,不需封面。纸版申报材料原件一份,在封面标注,复印件三份。电子版刻录成盘,随纸版一同邮寄,电子版附件内容应与书面附件一致,以JPG或PDF格式提交。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3、申报的其他注意事项:
1)涉密项目不属于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的评选范畴;
2)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不再受理2019年度推荐、申报过本奖但未获奖项目;
4)不受理已申报2020年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项目;
5)推荐、申报项目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所有项目内容经形式审查合格后不得修改。
四、推荐、申报时间
推荐、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瑾
电话:010-64882048
E-mail:kxjsj@caamm.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31号楼A509(邮编100083)
附件:1.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20年修订)
2.2020年度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项目信息表
3.2020年度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中国农业机械协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