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与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简介>>公示与公告>>正文
    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教财[2021]310号)和《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 [2018]22号)要求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成果要以质量为先,兼顾数量,且参与评奖成果下发日期不超过2024年9月30日。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额分配根据基础学制内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人数、学科发展、培养质量、往年执行情况等,向“双一流”学科(专业)及基础学科给予倾斜的原则下进行分配。根据学校下发至我院的分配名额,最终确定:博士研究生8名,硕士研究生8名。其中博士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每生2万元。

    另外,第三届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有5个名额作为国家奖学金的补充。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标准,博士前8名获得国家奖学金,除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外,第9名至第13名博士研究生按照顺位向学校推荐作为候选人。第9名参加学校评审答辩,在学校评选中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其余候选人等额评选为三等奖。

    其中第三届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一等奖每生3万元,二等奖每生2万元,三等奖每生1万元。

    二、参评对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符合以下情况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1、申请延期答辩的,在延长学习期间不予评定;

    2、研究生在学年内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违反考试纪律、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无特殊情况开学二周后仍欠缴学费(宿费)、违章用火用电等行为,或规定评审年度内学位课程不及格、未按时完成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

    3、保留学籍的;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参评人员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电子版材料不接受私人提交,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班长将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2024国家奖学金佐证材料+年级+硕/博+姓名)发送至邮箱:1262266169@qq.com,本次学院收集电子版材料时间截止为2024年11月12日下午16:00,逾期不可以补交材料,一经提交不得补充、删改。

    电子版材料包括: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中“院所”、“基层单位”栏填写“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攻读学位”填写硕士或博士;“学制”栏(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填写“五年制”(入学时间按当前所注册身份的入学时间填写);

    申请人姓名和导师姓名均为手写签名(入学时间按当前所注册身份的入学时间填写);日期统一填写为2024年10月16日;“申请理由”栏从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进行阐述,“推荐意见”由申请人导师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由学院统一填写;“培养单位意见”由学校填写。(文件命名:年级+硕/博+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研究生成果统计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成果须与《研究生成果统计表》中完全一致。(文件命名:年级+硕/博+姓名+研究生成果统计表)

    3) 《成果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汇总为一个PDF文件,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参考佐证材料规范。(文件命名:年级+硕/博+姓名+成果佐证材料)。

    4) 请所有评选人员尽快进入2024国家奖学金微信交流群,以免错过后续通知。 

    2、公示细则

    11月13日-11月15日,公示《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3、学院初评及公示结果

    11月20日-11月26日,对初评推荐人选名单和评审材料进行公示。

    4、申诉处理

    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务必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说明,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5354。 

    5、其他注意事项

    (1)研究生在基础学制期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前学历期间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再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其他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校内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并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凡在奖学金申请过程中有任何学术不端行为(例如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成果分配比例证明中的分配比例与此前提交的任何奖项中的信息不一致情况等),取消申请人评奖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3)纸版上所需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字。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2024年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仿生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系主任、副主任、教师代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各系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组成为学院领导班子6人(含纪委书记1人、学术委员会委员3人)、农业工程系6人(含纪委委员1人、学术委员会委员1人)、仿生科学与工程系8人(含纪委委员2人、学术委员会委员2人)、农林经济管理系4人(含学术委员会委员1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人、学生代表3人。具体名单详见下表:

    委员:


    学院领导班子

     

    院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授

    副主任委员:


    张志辉

    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

       员:


    杨宝泉

    党委书记

     

    副书记兼副院长、纪委书记

     

    副院长、教授

    郭鸿鹏

    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

    周德义

    农业工程系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

    农业工程系

    袁洪方

    农业工程系副主任、纪委委员、副教授

    隋媛媛

    农业工程系副主任、副教授

    李大伟

    农业工程系副主任(兼)、副教授

    于亚军

    农业工程系副教授

     

    农业工程系副教授

     

    仿生科学与工程系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

    仿生科学与工程系

    张俊秋

    仿生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教授

    梁云虹

    仿生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兼)、教授

    刘镇宁

    学术委员会委员、仿生科学与工程系教授

    田丽梅

    纪委委员、仿生科学与工程系教授

    齐江涛

    纪委委员、仿生科学与工程系教授

     

    仿生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

    马愫倩

    仿生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

     

    农林经济管理系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

    农林经济管理系

    张孝义

    农林经济管理系副主任、副教授

    尹义坤

    农林经济管理系副主任(兼)、副教授

    潘楚林

    农林经济管理系副教授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李若楠

    研究生专职辅导员

    张晓龙

    2021级仿生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仿生科学与工程系)

    学生代表

    董新桔

    2024级机械专业博士研究生(农业工程系)

    李世玉

    2024级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农林经济管理系)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3日

    作者:李若楠  编辑:王雪莹  (点击: )

    上一条:关于公示学院2024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小米奖学金”推荐人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考核(集中调整考核)述职测评会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