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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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职工开展“工会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职工开展“工会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根据学校“工会活动日”活动惯例,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分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具体事宜如下。

    一、时间安排

      原则上为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

    二、活动要求

      学院工会会尽量创造条件,安排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如暂未安排统一活动,各工会小组、会员可以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小范围活动。

     

    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工会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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