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节日联欢工会经费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2017年元旦和春节将至,为确保全院教职员工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愉快祥和的元旦和春节,各工会小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节日联欢、文艺活动、体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职工活动。学院工会将根据各单位编制内在岗人数发放经费用于节日联欢,标准:110元/人(其中2014年20元、2015年30元、2016年60元)。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要求,控制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此费用只准用于节日联欢会购买茶叶、糖果、水果、干果、简单环境布置,不准发给个人)。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工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