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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类)考核实施细则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类)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266 号)、《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221 号)、《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类)管理规定》(校发[2018] 6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我院本科生转专业(类)考核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布计划、统一调控,尊重个性、双向选择,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总要求。

    二、组织领导

    转专业(类)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类)工作方案、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面试录取工作,同时对学院转专业(类)工作的程序规范公开和政策合法合规进行监督。监督小组负责对面试考核的规范性进行监督。

    工作小组

    组长:于海业

    成员:张 强 郭鸿鹏 于庆宇 周德义 邹 猛

    监督小组

    组长:杨宝泉

    成员:吕 游 袁洪方 田丽梅 齐江涛 华 蕊 毕景硕

    三、转专业(类)的类型

    (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自主申请转专业(类);

    (二)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唐敖庆班等)、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改选拔转专业;

    (三)学校统一考核转专业(类);

    (四)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院内专业分流;

    (五)学生创业休学或服兵役退役后复学申请转专业(类);

    (六)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政策,在某专业(类)领域有特殊专长、或学习原专业(类)有某种特殊困难的转专业(类)。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符合《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网上报名,由学院推荐,学校审核。

    1.学校统一考核转专业(类)面向全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不含降级学生),且未调整过专业(类)的。

    高考文科类考生不可申报转入高考理科招生专业(类),但高考理科类考生可申报转入文科招生专业(类)。

    2.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

    如果部分专业(类)申请转出报名人数较多、超过报名比例50%的,学院会依据本专业(类)学生第一学期成绩,按照学分绩点进行排序报名并公布(公共选修课、体育课成绩不列入排名计算,但须考核合格)。

    3.符合拟转入专业(类)当年国家和学校所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若拟转入专业(类)当年招生还有其他特殊要求,学生还必须满足其要求。

    4.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自主招生学生申请考核转专业(类)的,应当严格限定在与其学科特长相适应的专业(类)范围。

    5.学生可以在同一大类中选报1-3个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类)志愿作为平行志愿;或在某一大类和学院申报的试点类专业(类)中兼报,共选报1-3个专业(类)志愿作为平行志愿;或只在学院申报试点类专业中,选报1-3个专业志愿作为平行志愿。

    如果学生填报的志愿全部满足投档条件的情况下,按其填报的志愿先后顺序进行投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类):

    1.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2.经学校选拔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学生;

    3.因考试违纪或其他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

    4.有转学、转专业(类)经历的学生(卓越、拔尖计划教改班选拔除外);

    5.国家有相关规定、教育部不允许转专业的其它情况。

    五、考核方式

    除学校统一考核转专业(类)本科生转专业外,其余类型的转专业要求按照学校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统一考核转专业(类),实行由“学校笔试+学院面试考核”(以下简称“统考类”)和“学院直接考核”(以下简称“试点类”)并举的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两种类型转专业(类)的“报名比例”,“转入比例”根据每年学校下发的通知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具体接收人数由学院依据自身情况申报接收计划。

    申请转入人数达到接收计划人数的专业(类)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采取学校笔试+学院面试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申请转入人数未达到接收计划人数的专业(类)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不用参加学校统一笔试、直接由接收学院组织考核转专业(类)。

    (一)学校笔试+学院面试

    1.考核成绩构成

    考核成绩由学校转专业(类)笔试考核成绩和学院面试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校组织的转专业(类)笔试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60%,学院面试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40%。

    2.笔试组织及考试科目

    转专业(类)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命题、考务组织、试卷评阅环节由学校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大学外语和综合科目两科,其中大学外语100分,占转专业(类)笔试总成绩的40%;综合100分,占转专业(类)笔试总成绩的60%。

    大学外语、高等数学以现有大学所学知识为主;其余科目以基础知识(高中阶段知识)为主,注重考察学生现有知识和能力。

    学科门类考试综合科目及其构成比例

    综合卷

    种类

    所含科目及所占比例

    对应的专业

    科目一(60%

    科目二(40%

    经管类

    高等数学C

    政治经济学

    农林经济管理

    物理类

    高等数学B

    普通物理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仿生科学与工程

    3.面试考核环节

    面试时注重考察学生学习新专业的潜在能力和特殊专长,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有序评定。学院按照接收计划和最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人选。

    各专业负责组织老师对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学院负责协调处理。面试评委由5-7名组成,由接收专业的老师、教学委员会委员担任,面试题目由各专业确定,每名学生面试时间总计5分钟,面试学生名单、面试评分表参考如下,各专业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加以修改。最终,根据评分的平均分数作为最终面试考核成绩。面试时,参加面试学生需要准备成绩单一份、学生证原件。

    级本科生转专业(类)面试学生名单

    序号

    学生姓名

    原学院

    原专业

    申请学院

    申请专业

    备注

    1







    2







    3







    4







    5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级本科生转专业(类)面试评分表

                评委姓名:

    序号

    学生姓名

    基础知识(20

    外语能力(10

    专业潜在能力(30

    特殊专长(25

    现场表现(15

    总分(100

    备注

    1









    2









    3









      4









      5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二)学院直接考核

    “学院直接考核”时间与“学校笔试+学院面试”的面试考核时间同步。

    学生报名申请转入人数未达到接收计划人数的专业(类),报名资格审核后全部进入接收学院组织考核环节。

    学院直接考核仅进行面试考核环节,与学校笔试+学院面试中的面试考核环节细则一致。最终,根据面试考核评分的平均分数作为最终考核成绩。极特殊情况,学院可另行制定其余标准,并需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类)领导小组审核并同意。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2日
    作者:孙丽丽  编辑:王雪莹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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