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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网络宣传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

    关于加强网络宣传管理工作办法(暂行)

    吉大生农字〔2006〕13号

      为进一步强化我院对外宣传工作,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程序,鼓励全院师生积极参与学院的网页建设及对外宣传工作,促进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络宣传是我院对外宣传的重要渠道之一,是展示学院风采的对外窗口,各系及机关各部门应强化网络宣传意识,积极参与学院的网络宣传工作。

      二、学院网络宣传报道实行归口管理,由学院党委统一部署和安排,学院信息发布由分管副院长把关,上报学院党委审批,经党委书记签字后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学院党委批准或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发布信息。

      三、各单位有责任将本部门工作状况以信息方式向全院进行通报,学院党委将根据信息内容决定是否上传到学校的相应宣传栏。

      四、学院全体教职工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有关师资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互动、学术交流、党建思想、学团工作、院内办公、学科建设等信息资料提供给学院信息管理部门。

      五、各单位的信息发布应遵守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以客观、公正、真实为原则,自觉维护学院声誉,有利于扩大学院社会影响,树立学院良好形象。

      六、学院网页将把学院概况、师资力量、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互动、学术交流、党建思想、学团工作、院内办公、学科建设等相关内容对外宣传,要求各单位及个人及时对相关变化内容进行更新,确保对外宣传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七、学院将相关通知及表格发布在学院网页相关栏目内,并作为学院工作的重要信息渠道,各单位、个人应经常浏览学院网页,保证信息的畅通,发挥网络便捷作用。

      八、学院积极鼓励各单位对外宣传,同时对不负责任的失实报道,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九、本办法于2006年10月30日经学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0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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