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校综治委的联络员和信息员,是领导机构的参谋和助手,对委员会负责。
二、经常研究分析学院综治工作形势和情况,及时上报各类工作及动态信息。
三、检查、监督、指导、推动综治工作,确保各项举措的落实。
四、组织、协调学院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各自承担的综治工作任务。
五、研究制定综治工作规划、方案,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完成学院综治工作具体部署,并落实自检自查工作。
六、负责统计学院各类案件、事件和违法违纪处理情况。
七、负责做好学院综治宣传教育工作。
八、及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年度检查验收以及评优、表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