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6、2017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校研院字〔2008〕10号)、《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
2、评奖评优: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奖评优原则及名额分配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1、9月3日至9月10日,研究生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纸质版),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学位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申请)。
2、9月4号前上交《奖学金成果统计表》(电子版)至本年级班长处。
9月7号前上交《成果分配比例证明》(纸质版)(曾提交过此证明的成果除外)、《指导教师评价表》(纸质版)至本年级班长处。(推荐意见处须导师本人签字,导师本人不在学校须授权其他老师代签)。
3、9月12日,公布评审结果。
附件:
1、《奖学金成果统计表》
2、《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
3、《成果分配比例证明》
4、《指导教师评价表》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