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8、2019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校研院字〔2008〕10号)、《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10号)相关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
2、评奖评优: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奖评优原则及名额分配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三、工作安排
1、10月12号前完成以下工作(以下均交至本班班长处)(注:所有信息一经提交不得补充、不得修改,请申请人一次性准确提交。)
(1)《奖学金成果统计表》(电子版)(学术成果需为评定学年内获得,即: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2)《吉林大学公开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审查表》(纸质版);
(3)所有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论文封面、目录页、首页、SCI检索页以及带有入藏号WOS,专利公开状态的图片或授权证书,获奖证书等);
(4)《指导教师评价表》(纸质版),推荐意见处须导师本人签字,导师本人不在学校须授权其他老师代签。
2、10月15日,公布民主测评、参加活动及学位成绩结果。
3、10月18日,公布初审结果,申请人认真核对。
4、10月21日-23日,公示评审结果。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