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研究生)
    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2020、2021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学业奖学金,符合参评条件的40%硕士研究生可获学业奖学金。

    二、评定对象

    评定对象为档案已调入我校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 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

    2、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3、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4、保留学籍的;

    5、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三、个人申请

    10月22日17点前:

    1、申请人自行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im.jlu.edu.cn/login.jsp),在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模块中进行网上申请;(注:1、不提交申请视为不参评;2、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也需要提交,不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班长处;

    3、提交纸质版成果比例分配证明、指导教师评价表,电子版《奖学金成果统计表》及成果佐证材料至班长处。

    如在最近一次参评的评奖评优中已经提交过以上材料,则不须重新提交。

    注:成果时间: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思想政治表现”分数无特殊情况以最近一次评奖评优中公示的结果为准。

    四、时间安排

    10月21日-10月23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本评审工作通知及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10月23日-10月26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及评审委员会参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进行评审。

    10月27日-11月2日,在学院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五、申诉处理

    凡对本评审工作通知、学业奖学金细则、评审过程及结果等有任何疑问的同学,务必于相关公示期内联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柏老师。

    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张志辉

    副主任委员:吕游

    成员:周德义 郭鸿鹏 邹猛 张俊秋 刁友浩

    白成琨 刘欢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0日


    作者:徐源  编辑: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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