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守则
一、“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
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
5、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
6、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
7、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
8、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四大纪律”
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三、“八项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允许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利,不乱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四、“八不准”
1、不准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2、不准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或是将公车用于婚(丧)礼仪、外出旅游度假、参加私宴、接送子女上下学和配偶上下班等私人活动;
3、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用行政事业经费等报销应由研究课题经费负担的费用;
4、不准违反规定出国(境),或用公款参加不必要的出国(境)考察;
5、不准违反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截留、转移、私存、挪用应上缴国家或学校的资金收入;
6、不准在招生、考试、保送研究生、干部任免、职务评聘、人事、财务、资产、基建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营私舞弊;
7、不准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非公务聚餐,工作日午间禁酒;
8、不准浏览色情网站,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