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政班子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学院党政班子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及时传达学校纪检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精神,经常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做到警钟长鸣,不断提高班子勤政廉政意识。
二、院级党政班子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应秉公办事,不吃请,不受贿,符合政策该办的事应积极办好,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必要的迎来送往中应本着节俭原则,减少陪客,少花钱多办事。
三、每学年院班子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检查廉政建设情况。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反馈给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上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适当时候将院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给学院教职工。
四、院班子成员及其挂靠的中层单位的干部要按照学校纪检委的要求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
五、加强人事管理制度,对调入调出人员必须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方可办理手续。
六、加强学院的财务管理,实行用款“一支笔”审批制度。经费卡由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并负责记帐。认真执行吉林大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七、干部的提拔重用,必须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组织考核后,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