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达到综合训练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论文(设计)应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学生的能力:
1.调查研究、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设计、计算、绘图与标准规范的正确选择的能力。
4.本专业常用手段、设备的应用及相关实验数据的获取及分析处理能力。
5.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6.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报告的能力。
7.语言表达、思辩能力,阐述观点准确、清楚回答问题的能力。
毕业论文(设计)要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按培养计划执行。
二、工作程序
1.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各专业确定下一年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提出下一年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上报教研室,经讨论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题目。题目确定后,应向学生公布,各学院(系)可采取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10月中旬,各系填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题目及来源、学生名单、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论证书,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后备案,指导教师需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发给每个同学。
2.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查
按照《吉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学院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设计资格审查。学生修完各类课程,所获得的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公共选修课和课外培养计划除外)的学分至少应不少于其总学分的25学分,方可参加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环节的学习。
不参加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环节的学生,毕业信息不予注册。
3.毕业论文(设计)检查
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学院按要求进行前、中、后三阶段检查。
(1)前期: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的必须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时间安排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
(2)中期:各专业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情况,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教师需实事求事地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对进度缓慢的学生给予警告。
各教研室应有书面检查纪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学院汇报。时间安排在每年春季开学初,由各专业组织开题报告。
后期: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前各专业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情况,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如不合格,取消答辩资格。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同时学校还要进行“应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
4.组织答辩及成绩评定
每年6月上旬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具体日期按教学日历执行。
在5月份学生进行查重,三次查重不合格的同学取消毕业资格。
各系应于答辩前两周上报学院答辩工作安排、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小组名单,并在学院公布。
答辩前10天,学生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写出评语,交评阅人评阅。评阅人将设计或论文中检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学生,学生在最后3天时间进行整理、修改,准备答辩。答辩小组组织学生答辩,答辩结束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公布。
5.总结及资料保存
学生答辩结束后,全部资料上交指导教师。由学院(系)安排专人统一装订、保存[参见《吉林大学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第二部分》]。
答辩结束后两周内,各学院(系)上报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报告,总结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本管理办法情况及对指导条件的意见及建议,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每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抽样分析检查,并评选全校本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编辑成册。
因教学改革和培养计划变更而使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前进行的,按上述程序整体前移。
三、选题及任务书下达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应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选择原则:
(1)符合专业或大类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工科学生要尽可能进行有工程背景的毕业设计。
(2)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促进教学、科研和生产,鼓励跨学院(系)组织选题。有工程实际背景的题目不少于85%。
(3)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宽度,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
(4)多年重复做的课题应做一些改动,使内容与上一年度的有所区别。
(5)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造。
(6)鼓励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直接承担符合上述要求的实际工程和研究课题。
(7)下列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
① 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
② 范围过专过窄,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
③ 毕业论文(设计)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结果。
3.下达任务书工作程序
(1)指导教师提出题目,并陈述题目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报教研室或学院(系)。
(2)经教研室或学院(系)讨论审定,确定合适的题目。
(3)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查、签字后下发给学生。
(5)任务书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教研室同意,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四、指导教师
1.资格
(1)指导教师由讲师、助研或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认证,方可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2)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学院(系)应安排副高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3)助教、助工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学院(系)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4)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经主管院长(系主任)审查,报教务处备案。
(5)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时,应符合有关规定[参见《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2.职责
(1)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有其它教学任务的教师指导学生数还应相应减少。一名教师指导5至8名学生,须有助教和研究生协助指导。
(2)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同时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坚持把培养学生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3)指导教师应重视和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4)毕业设计期间,严格控制指导教师的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出差时间在2周以内的需经主管院长(系主任)批准,超过2周需报教务处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同时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3.具体工作
(1)按规定选择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上报待批。
(2)经学院(系)审查通过后,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交教研室和学院(系)主任签字后下发给学生。
(3)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4)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指导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1小时。
(5)批改学生译文及外文内容摘要。
(6)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7)答辩前,按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整理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材料。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写出不少于100字的指导教师评语。
(8)经评阅人评阅后,由指导教师将全部材料反馈学生,同时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前准备。
(9)学生答辩结束后,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成果,并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交学院(系)统一保存。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遵守纪律,保证出勤每天8小时,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遵守有关单位的作息时间。学生遇事病等,需请假1至2天,需经指导教师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经学院批准,累计旷课5天(含5天)或请假15天(含15天)者,其毕业论文(设计)按不及格论处,需重修。
3、学生需到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需填写《本科生独自赴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毕业实习期间,如课题内容必须进行校外实习时,需经指导教师、学院各部门批准,且时间不能超过15天(含15天)。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拷贝别人的工作内容。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5.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及其它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经指导教师推荐可作为论文发表。
6.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借出的实验室仪器设备时要写借条,需指导教师签字,并在实验室教师处备案,实验结束后,还回所借物品,取回借条。
7.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六、答辩要求
1.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后,必须进行答辩。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2.答辩前,各学院(系)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主管教学工作院长(系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或本学院(系)教师,也可以是其他学院(系)教师或校外相当职称的人员。
3.答辩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应由评阅人详细评阅。评阅人应是答辩小组中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人。评阅人应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阅意见,并根据题目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拟在答辩中提问选用。
4.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学生自述15~20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提问10~15分钟。自述主要包括:题目的来源、要求、论文(设计)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中的体会及改进意见。
5.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参加旁听。
6.对优秀和成绩较差及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系)答辩委员会可酌情组织二次答辩。
7.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七、成绩评定办法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设计报告(论文)和图纸、实物质量、外文翻译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评定采用三项评分制,即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成绩,参照3:3:4的比例确定。
3.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成绩在90以上的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5%,80分以上的比例不超过总数的60%。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主管院长(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八、组织管理职责
1.学院工作职责
由学院组织审查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任务书,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题。
针对二次答辩的学生,成立二次答辩委员会,组织审查、复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情况。
评选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负责向学校推荐。
作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书面总结报告,并报教务处。
(7)安排专人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编号及存档工作。
2.各专业工作职责
(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安排指导教师。
(2)审查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签字。
(3)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期、中期和后期的工作检查,及时确定和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教学和其它有关问题。
(4)成立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5)做好本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及推荐工作。
(6)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九、其他
1.经费
教务处根据学校每年所拨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费用,按学生规模划分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纳入教学业务费,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负责管理使用。毕业设计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购买费,材料消耗费,调研差旅费,外请人员讲课、指导费、学生论文打字复印费、补充上机费等。文具、图纸学生自备。
2.上机和实验
学校根据需要和现有条件为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免费上机机时,不足部分学生自费上机。计算机出图由学生自费,学校对出图价格实行限价管理。
凡毕业论文(设计)需要实验的,实验室应无偿提供条件,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实验的实验室人员按正常实验计算工作量,实验消耗应由毕业论文(设计)经费支出,不足时可用实验费适当补充。
结合指导教师科研课题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验应由科研经费适当补贴。
本管理办法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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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农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与书写格式(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