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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参加院务会和系务会制度

    院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参加院务会和系务会制度

    1. 为了加强院党委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加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密切党政关系,促进学院三个文明建设,制定此制度。
    2. 院、系行政班子开会,研究工作时应通知院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参加会议。院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应主动参加院务会、系务会。
    3. 院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参加院务会、系务会时,应积极参加研讨与决策,对会议的决定应积极贯彻落实,并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以保证各项行政任务的顺利完成。
    4. 院党委书记和各支部书记应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职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情况。以便取得发言权,提高决策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5. 研讨院、系建设的重要、重大问题前,党政班子都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实行民主决策;一时难以决策的事项,应进一步调查研究,待时机成熟时再行决策,防止产生决策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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