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选 举 办 法
(2018年3月30日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依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建议稿)》《吉林大学关于开展二级教代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选举办法。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系(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机电所)、机关,分别召开会议,在本单位教职工中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按本单位人数40%设置。代表以教师和一线职工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女教师,也考虑到专业技术编制、工勤编制教职工。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经请示校工会批准,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秘书长一名;工会委员会,设委员7名,其中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一名。
三、选举采取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不赞成,画“×”;如弃权,不画。如另选他人,可在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人姓名,并在与其对应的符号栏内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因潦草或涂改而不易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为有效,涂改或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五、因故缺席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且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参加选举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八、会场设一个票箱。监票人检查票箱并投票后,代表依次投票。
九、会议设监票人2名,负责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主持人提名,大会通过。设计票人2名,由大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不能担任选举会议的监票、计票工作。
十、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筹备工作小组提出,报上级审批同意,并经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