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经2018年9月12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为贯彻《吉林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吉林大学中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强学院反腐倡廉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宝泉 韩志武
成 员:于海业 吕 昆 马云海 马 研 吕 游
刘 燕 李大伟 梁云虹 贺连彬 雷庆勇
于春生
秘 书:方 超
二、认真履行学院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委员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学院主要领导对学院反腐倡廉建设负主体责任。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对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及人员的监管,以及本科生、研究生的廉政文化建设、学风建设、学术道德教育。班子成员负责对所联系系(所)及人员的监管及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检查工作。各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对所在单位及所属人员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及教育负责。
三、工作重点
1、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意识。一是定期召开学院处级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各系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党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传达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召开学生年级大会,进行廉洁意识和学风、学术道德教育;四是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并与教师签署遵守职业道德承诺书,提醒教师敬畏教师这个职业,做到教书育人;五是学习贯彻《吉林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吉林大学中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教育部《禁止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的规定》,杜绝奢侈浪费及享乐主义现象;严格遵守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及5万元以下,一万元以上购买设备、办公用品(含维修)等均需报主管院长批准,并有2个人参与的规定,否则主管领导不予签字报销,防止发生问题。修改完善《学院党政管理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不断强化规章制度的约束力。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一是组织师生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展或收看反腐倡廉建设录相片;二是在学院各层走廊和会议室张贴有关反腐倡廉内容的提示性标语、漫画或规章制度;三是将有关领导讲话、文件精神、有关要求、警示案例、规章制度等及时上网,充分发挥学院网站的党风廉政专栏的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4、继续加强对科研及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管,教育和引导科研人员按要求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严把专项经费审批关,杜绝用虚假发票报销等违法违纪现象。
5、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凡涉及学院发展大局的事情,都要广泛征求意见,取得共识;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理涉及师生利益的一切事情,包括入党、评奖评优、奖助学金发放、选拔干部、免研、选聘人员、评聘职称等。要妥善处理和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确保学院的和谐稳定。
6、继续坚持每周党政联席会制度。根据会议议题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参与讨论和决策;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党政联席会议决策的事情,要形成会议纪要发至各系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党支部书记邮箱并向所属人员传达,让教职工知情和参与。
7、坚持述职述廉制度。学院班子每年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思想、工作和作风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年底进行述职述廉。
8、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的作用,为其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根据议题邀请纪委委员参加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列席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评奖评优领导小组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会议,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