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实验耗材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实验耗材采购,须由实验室主任制订预算,由系主任、分管副院长签字审批后进行。临时增项,须由教师本人书面申请,实验室主任、系主任、分管副院长签字审批后进行采购。
二、《实验耗材领用单》须如实、合理,且明确日期、用途、领用人、责任人,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后,随发票报销,并录入相关管理系统留存备案。领用人本人签字,不得代签。责任人须为教职工,对领用过程的真实合理性负责。实验室主任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剧毒、危化、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品流向负责。
三、上述危险品必须在专柜内加锁贮藏,并在柜外明示内容及责任人。对高危品实行“双人双锁”制,且须二人以上在场方可领用。责任人须对领用人进行培训。
四、需冰箱冷藏的耗材,固体在上、液体在下,密封保存,以免液体意外挥发。
五、耗材不得随意以普通包装存放,严禁使用食品、饮料包装存放耗材,以免误食。
六、耗材废液、废渣由领用人及时收集,由责任人妥善处理。不得长期存留,严禁倒入下水道。
七、如遇异常,须第一时间向责任人、实验室主任及相关领导汇报,必要时由保卫部门协同处理。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