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纪委办 监察处 提交时间:2014-12-2 15:06:37 字号:大 中 小
校党纪发[2014]16号
校内各单位: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通知》(群办发〔2014〕21号),现予以转发,并结合我校情况提出纪律要求如下:
1.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将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内容转达到每一个人,结合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转发< 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重要性的认识。
2.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做出榜样,对顶风违纪行为要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对领导干部进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严重影响党风政风的行为进行全面摸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狠刹“会所中的歪风”清理排查工作。
3.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敏感性,深化思想认识,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将公务接待安排在私人会所,不公款报销在私人会所消费支付的费用,不到私营企业、个体老板公司食堂、私人馆所、甚至专为领导干部“量身定做”的食堂等场所吃喝。
4.学校将加大对有关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变样吃喝、接受邀请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曝光,从严处理,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纯洁党风政风,净化民风校风。
附件:关于进一步抓好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通知
中共吉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