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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关于严肃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要求的通知

    关于严肃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要求的通知

    提交部门:纪委办 监察处 提交时间:2014-12-22 11:16:50 字号:大 中 小

    校党纪发〔2014〕18号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确保全校教职员工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愉快祥和的元旦、春节,现就节假日期间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1.规范活动内容,确保惠及师生。为营造欢乐、和谐、祥和的节日气氛,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安排好困难职工走访慰问活动,将组织的关怀落实在具体工作中,让广大教职员工切实感受到学校的关爱与温暖。各单位工会可在单位党政统一安排下,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节日联欢、文艺活动、体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职工活动,学校教育工会将按各单位编制内在岗人数下拨一定数额的工会会费用于节日联欢(此费用只准用于节日联欢会购买茶叶、糖果、水果、干果、简单环境布置,不准用于聚餐,不准发给个人)。其他文艺活动、体育比赛等活动所需经费,只准在本单位工会经费中列支。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要求,控制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

      2.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严禁到风景名胜地点及高档酒店开展活动。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使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执行公车假期封存制度,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3.落实领导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组织传达学习,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各类活动要厉行节约,尽量从简,禁止奢侈浪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身边人,坚决防止打折扣、作选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校内各类活动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财务部门对违反规定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强化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查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举报电话:85167449;举报邮箱:jjcc@jlu.edu.cn。

    中共吉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吉林大学监察委员会
    吉林大学教育工会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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