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基本要求
(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13年6月13日讨论通过)
一、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人文社会科学类:
1.发表被SSCI或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
2.发表被CS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我校社会科学处认定的“C”类及以上的期刊上。
注:
①在CSSCI集刊和CSSCI扩展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同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
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二等奖及以上且署名前2名,可等同于我校社会科学处认定的“C”类期刊论文1篇;
③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相当于我校社会科学处认定的“C”类学术论文,我校科学技术处认可的EI核心源刊论文相当于被CSSCI检索的论文。
自然科学类:
1.发表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以上;
2.发表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2篇,或相当于2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成果。
注:
①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仅限于发表在我校科学技术处认可的EI核心源刊论文,2篇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等同于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②获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可等同于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
③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二等奖及以上且署名前6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一等奖且署名前3名,可等同于被SCI检索的论文2篇;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二等奖且署名前3名,可等同于被SCI检索的论文1篇。
二、其它要求:
1.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及获得奖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除获得奖项外,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并且其指导教师应是作者之一,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或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
3.对跨文理学科进行交叉研究的博士研究生,根据专业具体情况可以遵照学部所确定的自然科学类或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执行;
4.本成果要求从2013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三、外国来华留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原则上按本学部“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执行,特殊情况由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13年8月26日
2008级至2012级博士研究生,按《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基本要求》执行。
2007级及以前的博士研究生,按《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对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