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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和规范培养材料管理的补充规定

    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和规范培养材料管理的补充规定

    (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06年9月7日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和规范培养材料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硕士研究生入学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具体参见《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实施办法》。研究生一旦确定导师,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原则上不得更换导师。如确须更换,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

      2、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具体要求,按照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

      3、硕士研究生应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文献阅读报告,经指导教师批阅后给出成绩,合格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在第二学期期末举行开题报告会,由专家组共同评议,开题报告通过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没有通过者需在2个月之内重新准备材料,组织开题报告会。文献阅读报告和开题报告的有关材料(包括考核表、由导师签字的报告原件)由学院统一保存至硕士研究生毕业备查。对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必须进行一次中期考核,由各系统一组织并制定考核内容及要求,考核结果保存在学院,凡不符合要求者,延期毕业论文答辩。如发生争议,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解决。上述有关材料必须及时报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存档,材料不全者不能按期进行论文答辩。

      4、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内完成文献阅读报告,最迟应于第三学期初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由各系负责组织公开进行。由导师签字的文献阅读报告、开题报告以及专家考核表由学院统一存档。材料不全者不能按期进行论文答辩。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至少4个内容以上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公开举行的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不包括开题报告),并填写学术活动记录表(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发放),经报告人签字后报学院研究生秘书存档。学院统一组织的学术报告会可以不需报告人签字,但需主持人签字。在完成开题报告后,在论文工作期间结合论文工作至少公开举行1次论文阶段性成果报告,并报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备案。学术活动及阶段性成果报告完成后,方可获得文献阅读及开题报告各1个必修学分。在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要统一组织对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材料报学院存档。上述有关材料不全者不能按期进行论文答辩。

      5、为提升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教学质量,规定学位课程的课堂授课学时不低于课程总课时的二分之一;课程结束后要严格按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进行考核,要求考试题目、评分标准、统一的答题册、成绩单等材料齐全,最迟于开课学期最后一周交到研究生秘书处存档。

      6、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7、本补充规定自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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