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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关于加强假前及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假前及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暑期即将来临,目前我校学生已进入了期末考试阶段,毕业生也将陆续离校,校园发生安全问题的风险有所增加,为确保广大同学顺利完成考试,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假期,迎接我校十三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请各单位切实加强假前及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学期末尾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严防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坚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坚决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密防范措施,决不能够由于工作紧张而放松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涉及学生管理、后勤安全保障的单位,必须要进一步加大对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后勤安全服务工作,一方面要及时提醒和督促广大同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在宿舍内随意放置贵重物品、大额现金,保管好存折、储蓄卡,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不要用书包等个人物品占座,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购票、返乡、游玩、勤工俭学等外出活动期间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避免被偷、被抢、被骗和发生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不要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另一方面,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等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学校治安管理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查禁违章用火用电行为,严格清理在校园内违规滞留的外来人员。

      二、加强暑假期间的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假期应尽量减少大型集会。各学院对学生自发组织的集会活动要加强管理,落实好安全措施,不要违章用火用电,不要影响正常的教学、办公秩序。严禁举办篝火晚会,严禁使用明火(液化气罐、酒精炉、蜡烛等)和电热器具会餐,严禁酗酒,严禁借机非法举行宗教宣传活动。请各单位将暑假期间举行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情况提前一周报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备案,举办50人以上(包括50人)或跨校区的活动,要报校保卫处审批。

      三、开展假前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在假前召开一次单位所属人员会议,安排假期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师生员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特别要强调切实提高防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和保卫工作要求,不留宿外人,不违章用火、用电。探亲或外出旅游要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集体外出必须经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

      四、组织假前安全检查。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一次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治安、防火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防火安全规定是否得到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是否安全;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当,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供水、供电、供气、供油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假期使用的高压容器、变电设施能否安全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了的要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在整改完成前,存在隐患的单位要负起管理责任,采取应急防护措施,安排专人进行看管,确保假期不发生问题。

      五、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要在假前对门窗和其他防火、防盗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安全设施能够正常使用。特别要向师生员工讲解自动报警器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规定,做到人来关闭、人走布防。贵重仪器设备要尽可能集中到安全设施严密的房间保管,并落实专人经常检查;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个人钱物、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重要科研资料、涉密文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存放现金的财务点要有保险柜,假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要严格执行使用、管理制度,对暂不使用的物品要交回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六、加强假期安全管理。各学院要对寒假留校的学生进行合寝。男生合寝3人以上,女生合寝4人以上,不得一人一个房间。要安排专人管理留校学生,做到经常检查,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学生个人的贵重物品要尽量带走,对学生贵重物品统一进行保管的学院必须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学生离校后,各学院要及时对寝室贴封,严禁私自开拆封条入室活动;除按学校教学计划进行的教学活动外,禁止各单位在校内开办各类临时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对校外人员开放体育、文娱活动场馆;经学校批准举办的各类集会活动,必须提前到保卫处登记备案;各楼门卫、更夫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和持出物品登记制度。

      七、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各单位要在假前安排好值班工作,并保证值班电话的畅通。值班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值班人员要到岗到位,禁止用更夫、门卫人员替代。 值班人员对所属部位每隔两个小时要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好值班记录。各单位请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报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各学院在暑假前上报留校学生名单和合寝房间号。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通知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学校在假前及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

      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值班电话:

    • 中心校区:85166110(前卫南区)87022110(大学城)
    • 前卫校区:88499110(前卫北区)
    • 南岭校区:85095110
    • 新民校区:85619110
    • 朝阳校区:88502110
    • 南湖校区:85152110
    • 朝阳东区:88635196

    保 卫 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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