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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订部分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关于修订部分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系:

      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07年6月14日讨论结果,决定修改除“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因此需要相应修订上述专业培养方案。请各系通知相关学科、专业负责人参考原培养方案修订,经系主任签字确认后,于9月10日前将培养方案电子版连同书面材料报学院办公室马研。

      修订后的培养方案适用于2008级及以后的硕士研究生。

      注意事项:

      1、根据《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2005年2月24日)要求:3年制学科专业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18学分;“课程设置”中“开课学期”按1、2设定。

      2、各学科、专业讨论修订培养方案时应提醒各位任课教师,充分考虑到本人已经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避免在某一学期开课门数过多,而下一学期开课门数过少;每位教师同一学期开设硕士研究生课程不应超过2门。

      3、对于新开设学位课,任课教师应提供教学大纲;对于新开设选修课程,任课教师应提供课程简介。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研究生培养方案(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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