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对我院2020年“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予以公布。
一、学术业绩成果要求
1.学术业绩成果是指经正式发表或授权的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学术期刊论文、学术会议论文、专(译)著、专利、作品、国家(行业)标准、软件著作权、咨询报告、科技报告、重大项目结题报告、科研获奖、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
2.申请人须为学术业绩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除导师以外第一完成人。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或仿生实验室。
3.学术业绩成果认定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为我院2020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含留学生。
(一)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院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习成绩优秀,学术业绩突出等。
(二)研究生在学术业绩成果产生的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
2.保留学籍的;
3.受纪律处分的;
4.有学术不端行为的(重点包括学院制定的国家奖学金、评奖评优细则中国包含的学术不端行为);
5.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有损学校荣誉的。
三、 奖金金额及分配比例
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分层次、分等级进行奖励。一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共5人;二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万元,共17 人;三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0.5万元,共 40 人。
四、 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
提交时间:申请人于2022年5月6日晚20:00前,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一经提交不得补充、不得修改。
提交材料:电子版《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及竞赛统计表》(附件1)、成果佐证材料(所有提交的成果均需要完整的佐证材料,如证书、检索证明、论文电子版、出版证明等)。
提交方式:基础学制内的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相关材料汇总至班长处,由班长提交至柏杨老师。(bbaiyyang163@163.com)对于已经毕业的研究生将材料直接发送至上述邮箱。
注意事项:为统一文章级别的标准,SCI分区及社科类论文级别以吉林大学官方网站发布的文件为准(详见附件2),所有同学认真核对,不得随意参照其他标准,否则取消该论文参评资格。
2.公示细则
4月29日-5月3日,公示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含奖励比例等)、指标体系、委员会名单,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同学,须在5月3日晚6:00前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说明。
3.学院初评及公示结果
5月4日—5月22日,学院初评。
5月23日-5月27日,对初评推荐人选名单和评审材料进行公示,如对任何申请人的成果及材料有任何异议,须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说明。
4.申诉处理
如对所公示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务必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柏杨老师。
特殊强调:
1.本阶段工作为成果统计,后期评审将以此数据为准;
2.如所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尤其是将本不符合要求的成果信息修改为符合要求的虚假信息,按照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并取消参评资格。请同学们认真填写,不要给学院评定工作造成负担和不良影响。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22年5月6日
附件1: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及竞赛统计表
附件2:IS-03 期刊引证报告自科版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