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20〕67号),经学院公开招聘,学院党委、博士后流动站审核,确定接收宋宇超为刘燕教授团队项目资助博士后,现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柏老师
联系电话:85095354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交通馆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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