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0、2021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2〕55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6号)、《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97号),现将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
2、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
二、评奖评优原则及名额分配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三、工作安排
1、材料提交与申报(电子版材料交至本班班长处)(注:所有信息一经提交不得补充、不得修改,申请人须一次性准确提交)(班级群里已提前通知)。
(1)10月18日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进行申报。
(2)《奖学金成果统计表》(学术成果需为评定学年内获得,即: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期间获得;注:电子版于10月17日上午10:00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1576209151@qq.com,若超时提交一律不予受理;)。
(3)所有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论文封面、目录页、首页、SCI检索页以及带有入藏号WOS,专利公开状态的图片或授权证书,获奖证书等);
(4)《指导教师评价表》(电子版)(后期纸质版要求统一补交),推荐意见处须导师本人签字,导师本人不在学校须授权其他老师代签;
2、10月15日22:00前,公布同学民主测评结果、参加院、校组织的活动及学位成绩结果。
3、10月18日,公布初审结果,申请人认真核对。
4、10月20日-24日,公示评审结果。
注:在10月18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