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教职工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同意庄健利用业余时间参与江苏省第十八批科技镇长团相关兼职工作,兼职期限为2025年8月-2026年7月,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公示期:2025年7月28日-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王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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