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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超期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28 来源:  点击量:

相关研究生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校发﹝2024﹞132号)等文件要求,本着老人老办法(2017级及以前)、新人新办法(2018级及以后)的工作原则,拟对相关年级超期且未申请结业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结合前期摸排情况,现做如下工作安排:

一、清理范围

2016级及之前年级博士研究生;2019级博士研究生;2021级及之前年级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2级及之前年级两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级及之前年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超期研究生”)

二、 工作程序

1.学院在学院网站发布学籍清理工作通知。

2.向超期研究生送达《退学通知书》。

可采取邮寄、微信、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做好对每一位学生确认送达佐证材料的打印留存,用于后期的工作合法性审查。

佐证材料可以是《退学通知书回执》;微信回复、邮件往来截图(需明确聊天记录双方、邮件发送人及接收人);电话记录(需包含时间、地点、通话人、通话内容;通话过程中培养单位至少应有两名教职人员在场)等形式。佐证材料均需明确体现学生“同意办理退学”意愿。

3.对失联研究生进行公告。

与培养单位或导师失去联系、无法送达《退学通知书》的超期研究生,由相关培养单位将拟清退学生信息在本单位网站上按照模板进行公告(仅公示学号、专业等非敏感信息),公告期为30天,并通过管理系统、邮箱等发送提示信息。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相关导师和研究生同学要及时了解《吉林大学研究生结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保障好研究生权益。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若楠

联系电话:0431-85095354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仿生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