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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7 来源: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2022、2023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二)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可参加2023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三)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保留学籍的;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二、奖励范围及额度

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0%;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40%。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为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为8000元/人。

三、个人申请

10月19日晚23:00前:

1、申请人自行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http://yjs.jlu.edu.cn/),在申请“学业奖学金”模块中进行网上申请;硕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博士研究生待学校信息汇总后统一申报。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班长邮箱,后期补交纸质版;

3、提交《指导教师评价表》(见附件),电子版《奖学金成果统计表》(见附件)及成果佐证材料至班长处。

如在最近一次参评的评奖评优中已经提交过以上材料,则不须重新提交。

注:成果时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思想政治表现”分数无特殊情况以最近一次评奖评优中公示的结果为准。

四、时间安排

10月17日-10月19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本评审工作通知及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见附件)。

10月19日-10月23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及评审委员会参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评审。

10月23日-10月2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五、申诉处理

凡对本评审工作通知、学业奖学金细则、评审过程及结果等有任何疑问的同学,务必于相关公示期以书面材料联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5354。

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付君

副主任委员:张志辉

委员:杨宝泉 吕游 张强 郭鸿鹏 周德义 邹猛 白丽 刘镇宁 张俊秋 隋媛媛 齐江涛 袁洪方 田丽梅 尹义坤 李大伟  梁云虹 柏杨 李若楠 王朝田 金威龙 陈美辰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