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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22-05-04 来源:  点击量:

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对我院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予以公布。

一、奖励对象

目前在我院接受学历教育的2019、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人数及奖金额度

我院推荐1至2名候选人,学校在候选人中评选出20名研究生为吉林大学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金3500元人民币。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水平突出,当前学历期间取得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科研成果。成果形式为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专著、咨询报告及发明专利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外第一作者;(发明专利为前3名发明人)

5.当前学历期间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6.本学年度未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本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

7.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并获得社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8.同等条件下,有研究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提交时间:申请人于2022年5月6日12:00前,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一经提交不得补充、不得修改。

提交材料:1. PDF电子版《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附件1);2.Excel电子版《研究生申报社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2)3.PDF电子版《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

注: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制度,候选人提交的科研成果代表作不超过3项。

提交方式:参评的研究生将申请相关材料发至王旭老师邮箱。(shengnong0501@163.com)。

2.学院初评及公示结果

5月6日—5月8日,学院初评。

5月9日-5月11日,对初评推荐人选名单和评审材料进行公示,如对任何申请人的成果及材料有任何异议,须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说明。

3.申诉处理

如对所公示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务必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旭老师。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