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 12号)《吉林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校党发〔2021〕98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
(二)考核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5月21日。
(三)考核内容:
2025年5月至今,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情况。
(四)考核过程:
1.导师自我评价:全体研究生导师根据考核内容完成自我评价;
2.各系综合评价:各系成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考核并给出综合评价意见;
3.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导师自我评价和各系综合评价,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给出评定结果。
4.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党委会对考核工作小组考核结果讨论认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五)公示时间:2026年5月21日—25日,公示期3天。
三、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杨 民 付 君
成 员:张志辉 周志强 郭鸿鹏 张 强 潘 鸿
秘 书:徐源
四、其他说明
本实施方案由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