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2日下午4时至5时,院党委书记吕子珍、院研究生秘书马研对五公寓、二公寓、七公寓我院研究生宿舍进行安全防火常规检查。检查中发现,二公寓418室、七公寓121室藏有违章电器设备。检查人员将上述违章电器予以没收,并对藏有违章电器的研究生进行了批评教育。
望全体研究生引以为戒,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杜绝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