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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2024年10月修订版)

为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成果,形成科研激励机制,同时体现奖学金评审过程中的“德才兼备”原则和导向,鼓励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 [2018]22号)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参评对象

1、参评对象

基础学制内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前学历期间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2、指标分配原则

以当年学校下发给学院的国家奖学金指标为参考。

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指标在农业工程学科(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仿生科学与工程学科、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发展)三个学科进行分配(机械专业硕士根据其导师研究方向判定学科归属)。优先每个学科平衡1个硕士国家奖学金指标(本学科内部竞争,分值最高者获得该指标);3个平衡指标之外的硕士国家奖学金指标在全专业进行竞争排名,综合分值高者获得指标,3个平衡指标获得者不再重复参与排名。

博士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指标在农业工程学科(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农林经济管理方向)、仿生科学与工程两个学科进行分配(机械专业博士根据其导师研究方向判定学科归属)。优先每个学科平衡1个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本学科内部竞争,分值最高者获得该指标),2个平衡指标之外的博士国家奖学金指标在全专业进行竞争排名,综合分值高者获得指标。

若当年学校下发学院的国家奖学金指标不足以在各学科进行平衡,则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公布评定原则。

二、基本条件

无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违反考试纪律、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无特殊情况开学二周后仍欠缴学费(宿费)、违章用火用电、受到其它纪律处分、参评学年学位(必修)课程不及格等情况。

三、评定细则

1、权重分配

按照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成果加权计算总成绩,依排名确定获奖情况。具体权重分配为:思想政治表现占30%,学术成果占60%,答辩成绩占10%。

2、思想政治表现评定方法

思想政治表现包括“指导教师评价”“同学民主测评”“担任研究生干部职务”“参赛获奖”“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共5部分,各部分权重分配比例为:40%、10%、15%、20%、15%。

(1)指导教师评价

根据研究生的平时表现,指导教师按照优、良、中、一般、差给研究生四档评定,其中优、良、中、一般分值分别为90、80、70、60。如评价为“差”,则取消该生参评资格。

注:申请人须提交指导教师评价表,否则视为放弃参评。

(2)同学民主测评

由学院组织民主测评,分值为60-100分。民主测评得分取本年级全体同学评价的算术平均值。

(3)担任研究生干部职务

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计30分;院研究生会主席、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班长,计30分;校研究生会各部部长,校研究生团委各部部长、副部长,院研究生党支部委员,计25分;院研究生会各部部长,院研究生团委各部部长,计20分。院研究生会、院研究生团委各部部员,计10分。对上述研究生干部,在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党支部范围内分别进行考核,依考核情况进行加分。分值不累加,以分值最高一项为准。

(4)参加院、校组织的有关活动及获相关部门表彰

此加分项最高认定10分。参加学院组织要求签到的活动或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重要活动者,每次加2分(无故提前退场者不加分,每学期最多加5次)。其中要求必须参加的学校以及学院组织的有关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减2分;无偿献血一次加2分,一年最多加2次,需要有相关证明。

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获各级部门表彰的,提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单独认定。

(5)参赛获奖

以《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研究生竞赛体系》为参考(下称竞赛体系),竞赛体系之外的竞赛类别不予认可,竞赛体系遵循动态调整的原则,拟申请新增的竞赛需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考核依据为比赛获奖证书、学院书面材料所列名单、学校相关文件以及比赛主办单位官网关于该比赛奖项设置内容等。若一位同学同时填报多项竞赛获奖,则每名同学原则上同一个竞赛项目只参照一个得分最高的竞赛项目进行加分;不同竞赛项目只参照两个得分最高的竞赛项目进行加分;其余竞赛获奖不予认可。

获奖级别与竞赛类别对应分数表


最高级奖项(特等/一等)

次高级奖项(一等/二等)

二等/三等

三等

A类

30 20 12 8

B类

20 12 8 6
C类 12 8 6 4

团体参赛提交贡献人名单(按次序),取前三位参赛者加分,分别取总分的70%,20%,10%。

学术竞赛获奖

名称

等级

加分

“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

科研之星 20

“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

发明之星 20

“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

调研之星 20

“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

科研之星提名奖 10

“仿生+”学术类海报设计大赛

一等奖 5

“唐敖庆”博士生学术论坛-墙报奖

一等奖 5

(6)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

包括材料内容真实度,材料完整性,材料实效性,署名规范性等涉及学术行为规范的内容(如未按院网要求表格填写、单项成果本人应得分值、总分、分区以及发表时间等信息填写错误),本项满分为10分,每发现一个错误扣2分。(不得以不懂得规则作为填写失误的借口)

(注:未在此次说明中事项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

3、答辩表现

答辩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PPT自我陈述以及提问环节。

4、学术成果评定方法

(1)作者署名

  指导教师须为作者之一,第1作者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仿生科学与工程学院或吉林大学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挂靠我院的研究机构、中心或实验室。

硕士、博士研究生均须为第1作者(除导师外)方可获得成果分值。共同一作(除导师外)按照一作人数平分分值(放弃参评不影响分数分配)。不承认通讯作者。不承认副导师。

(2)计分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成果分值详见附件《研究生奖学金学术成果记分标准》。学术论文以出版时间为准,Online、网络首发或在知网“提前出版”,均不认可;专利授权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学术成果需为当前学历获得方可参评。

SCI、SSCI、ISTP检索论文以Web of science“核心文集”中检索到为准(http://isiknowledge.com/);

SCI 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https://www.fenqubiao.com/Landing.html)最新升级版分区为主(大类+小类),兼顾参考论文发表当年的期刊分区,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SCI论文时间以Web of science“核心文集” 中检索到的出版时间为准(http://isiknowledge.com/); EI检索论文以 Engineering village 2 中检索到为准(http://www.engineeringvillage.org/);专利状态以知网检索状态或专利证书为准;负责研究生创新项目以吉林大学校内通知公示为准;社会科学分类以吉林大学社科处期刊查询为准。

SSCI分区以社科处文件为参考,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最新升级版分区为主(大类+小类),兼顾参考论文发表当年的期刊分区,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https://www.fenqubiao.com/Landing.html)。

吉林大学C类期刊:一级学科顶级期刊与业界公认综合类顶级期刊。

社会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中文学术刊物等级以吉林大学社科处文件《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中文学术刊物参考目录(试行)》为准。

对于已使用过的学术成果(例如公开发明专利),再次使用时(例如授权发明专利),应减去已使用过的分值。对于会议论文和博士论坛宣读论文,在同一次会议或论坛中仅1篇论文有效,且在同一次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该类论文不得超过2篇。

注:

1、各项加分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应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内上交,过期无效。

2、学院以申请者提交的第一版资料(以学院指定的提交邮箱收到的邮件)为准,申请者应严谨认真地对待每一次评奖评优的机会。

四、其他

对于发表极高水平学术成果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不局限于分数,由评审委员会认定。注:从2020年起,提高在以往评审中所认定的“极高水平学术成果”的标准。(发表science、nature或相当水平的学术成果。)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评审过程顺利进行,对在申报材料中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最终提交的成果分配比例证明及个人成果统计表中,(如指导教师、SCI分区、论文出版日期、专利公开/授权日期)等信息填写有误,均视为不当行为】,存在包括上述情况在内的不当行为,根据其情节轻重,对申请者采取以下处理办法:(具体执行情况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

(1)在“思想政治”中的“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一项内容中扣除相应分数。

(2)取消其本学年所有奖学金(评奖评优、国奖、学业奖学金、学术业绩奖学金等)参评资格。

(3)取消该同学在学期间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

附件1:研究生奖学金学术成果记分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学术成果记分标准

类别 项目 记分

自然科学类

吉林大学C类期刊

400

SCI检索论文

1区 200

2区 120

3区 100

4区 90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见注解)

90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90

发明专利(公开)

15

EI检索论文(期刊)

45

EI检索论文(会议)

25

ISTP检索论文

25

中文核心期刊

15

软件著作权

15

外文期刊

15

一级学会会议论文集

15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

15

著作或教材(主编或字数大于5万)

15

在吉林大学或全国博士论坛宣读论文

10

负责研究生院立项的各类创新基金资助项目

20

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调研支持项目

10

社会科学类


SSCI检索论文

1区 400

2区 200

3区 120

4区 100

A类

400

B类

200

C类

120

D类

100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中文学术刊物参考目录(试行》以外的中文核心期刊

15

(《农业工程学报》、《农业机械学报》分值与4区SCI一致)

国外授权专利认可的国家范围: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短期专利不认可)、欧洲专利局(德国、英国、法国)。除此之外其他国家的公开、授权专利均不予认可。

哲学社会科学报告类等级认定:A、B、C等级报告类成果可相当于一篇同等级的学术论文。报告成果的认定、等级界定、规范要求以社科处文件细则为准(http://hssra1.jlu.edu.cn/business/website/mainPageIndex.do?actionType=showArticleView&articleId=4259)。

科研成果奖励加分(不再考虑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


1-3名200分

4-6名80分

7-10名40分

省部级一等奖

1-3名80分

4-5名40分

社科类省部级一等奖

1-3名100分

4-5名50分

省部级二等奖

1名40分

2-3名20分

3名之后10分

省部级三等奖

1-2名30分

3-5名15分

以上计分与学术成果计分具有相同效力,未列出的奖项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分值。

注:

1、“中文核心期刊”的统计源,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六版)》”(及第七版),但不含“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个别刊物在第六版中为中文核心期刊,但在第七版中不再为中文核心期刊的,原则上以见刊时间为准。

2、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有发明人变更情况的,须提交说明材料,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分值。

附件2:佐证材料规范:

1. SCI、SSCI论文:Web of Science检索截图+论文pdf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中论文发表当年的分区截图

2. 发明专利公开:知网检索截图

3. 发明专利授权:知网检索截图+专利证书

4. EI 检索论文:Engineer Village检索截图

5. 负责研究生院立项的各类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吉大校内通知开题公告截图+公示名单截图,标出本人(开题即可加分,结题证书不计)

6.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会议论文集/摘要集/会议章程,标出本人

7. 在吉林大学或全国博士论坛宣读论文:论坛摘要集/手册/章程,标出本人

8. 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审查表(含学院章)

9. 社会科学类论文:知网检索截图+论文pdf

10. 竞赛类:需含有“竞赛举办方获奖证明文件(含章)

11. 其他成果的佐证材料无要求,提交相应证明即可。所有佐证材料只要电子版,不需要准备纸质版。 

五、附则

1、本细则由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另:奖学金评审请以当年评定实施细则为准。


2025年7月30日
作者:  编辑:李若楠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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